家长既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接送学途中,家长需时刻注意用一言一行为孩子树立文明守法的交通理念,保障自身和他人出行途中的安全畅通。
驾车时,不得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
提前做好出行规划,了解校门所在位置及停车等规定,掌握允许停车时间和路段起始位置,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孩子规范使用安全带(幼儿园及低年级小学生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载人。
骑电动车应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骑电动车承载孩子时,两人均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孩子冒险坐在车筐内,或是在共享单车上私自加装座椅让孩子乘坐。
临近公交站点的路段时需提前减速,当发现有乘客上下公交车时需及时停车等待。避免两辆以上的非机动车并排骑行。等红灯时,根据行车方向选择适当位置停车,为右转的非机动车腾出空间,保障路口行车畅通。
新学期里,希望家长能够与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从小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共同为孩子营造畅达平安的通行环境。最后,祝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取得新进步,学习成绩和安全意识双提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文明办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2月